关于举办中职诊改实务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18:14:25 / 浏览次数:

职教诊改〔201923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常态化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诊改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职教诊改20192号)安排,决定举办中职诊改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本期培训由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主办,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承办。

二、培训内容

职教新政策解读、诊改制度体系建设、两链打造与8字质量改进螺旋建设实务培训,诊改试点学校经验交流。

三、培训对象

1.27所中职试点学校校级领导、相关负责人及教师,试点学校每校不超过5人;

2.其他中职学校校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每校不超过4人。

四、时间地点

1.10月15日报到,10月16日– 17日培训,10月17日12:00后可离会。

2.报到地点:天津空港白云酒店(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二道90号)

五、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采用网上报名,限额450名,报完截止。报名网址http: //huiyi.czie.edu.cn(系统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18:00)。

2.培训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白云酒店。住宿地点天津空港白云酒店或天津格兰酒店,报名时需注明住宿酒店、房型及所需房间数量。住宿发票由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白云宾馆有限公司或天津市格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开具,票面印章以实际安排住宿酒店为准。

3.培训费请提前汇款或现场刷卡,如提前汇款,报到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培训费收款单位: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河东培训中心

银行账号:030204080910727917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东丽二号桥支行

税号:120102744018887

(汇款备注中必须注明:***单位付2019诊改实务培训款)

4.培训费由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河东培训中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内容统一为:培训费),请参会单位务必在会议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收件邮箱。

5.本次培训不安排接站。

六、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22-84940451;18622967621

   附件:交通提示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

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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