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培训班(第四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4 10:53:42 / 浏览次数:

职教诊改〔201716

各省级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制度建设,总结交流试点学校在编制教学工作诊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过程中的经验,引导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做好诊改工作,经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培训班(第四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216日上午:教育部职成司领导动员、诊改制度建设专题报告。

1216日下午:诊改制度建设工作报告、数据平台建设专题报告、方案编制专题报告。

1216日晚:分组讨论。

1217日上午:诊改实施方案交流、培训总结。

二、培训对象

1.各省级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中职组成员,全国诊改专委会中职专门组成员、平台组(中职)成员。

2.中等职业学校校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试点学校每校不超过5人,其他学校每校不超过3人。

三、时间地点

1. 1215日报到,1216日全天、1217日上午培训,12171200 后可离会。

2.培训报到地点:西安市莲湖路172西安古都文化大酒店(酒店前台:029-87216868

四、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采取网上报名,限额650名,报完截止。报名网址:http://huiyi.czie.edu.cn(系统截止时间1211 1200)。

2.培训费900/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标准间,320/间(天)。培训费可提前汇款或现场刷卡,如提前汇款,报到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培训费收款单位:陕西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账号:61001925600052512641(汇款备注中必须注明:***单位付陕西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培训款)。

3.本次培训费由陕西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参会单位务必在会议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开票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4.本次培训对有回执的参会人员安排接机(站),无回执人员可参阅交通提示(见附件)。

5.驾驶员及其他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本次培训由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陕西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承办。

会务联系人:

寸勇鹏 电话:029-85420087  手机:17791766509

  书 电话:029-85420087  手机:13629294317

齐博文 电话:029-85230400  手机:13991338128

惠均芳 电话:029-85370526  手机:15191429408

附件:交通提示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

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

2017 124

    附件:职教诊改(2017)16号(关于举办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编制培训班(第四期)的通知).pdf